返回

新顺1730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二七二章 巴达维亚的必然(中)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了,你们不缴税给我,我怎么办?你不容易,我也不容易。说这些没用,痛快一点把钱给了是正经。”

    “若是磕头便能磕出来金子银子,那我还做什么买卖?天天磕头就是了,我能把头磕破血!”

    包税的华商骂了几句,甘蔗园的园主无奈心道:放屁,包税还有赔的?待老子赚了钱,也去买个包税人当当。

    想着自己的事还没办完,也不看这几乎每天都能看到的热闹,去杂货铺子买了一些礼品,拎着去了他甘蔗园的业主家里。

    他的甘蔗园不是他的,而是承包业主的。

    荷兰人对华人管理的很严格,也是为了方便控制,只给少数一些懂荷兰语、有关系的人,发放了经营许可。

    业主才是甘蔗园真正的主人,业主把甘蔗园承包给园主,园主要按照每年固定的金额把承包钱给业主,中间隔了好几层。

    拎着礼物,有些卑微地来到了在巴达维亚做“雷珍兰”的业主家中。

    雷珍兰,荷兰语之“luitenant”,中尉的意思。

    甲必丹,荷兰语之“kapitein”,上尉的意思。

    谁大谁小,一目了然。

    现在巴达维亚还没有华人的“马腰”,荷兰语的“majoor”少校,这雷珍兰就算是华人中仅次于甲必丹的。

    这些雷珍兰们,更希望当地的同胞叫他们雷珍兰,而不是他们的字号,因为雷珍兰象征着在巴达维亚的地位,字号这东西在这里镇不住人。

    荷兰人有枪杆子。

    园主送上礼物,委婉地表达了一下希望降低一点租金的想法。

  

第二七二章 巴达维亚的必然(中)(3/8)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