贼中有善禁术者,吴师刀剑不得拔,弓弩射矢俱还自向,辄致不利。(贺)齐曰:“吾闻之,雄黄胜五兵,还丹能威敌。夫金有刃、虫有毒者皆可禁之。以无刃之兵,不毒之虫,彼必无能为也。”——《太平御览·兵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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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矛领着十几名骑兵,各带弓箭、长枪,驰向官军阵列,与官军的斥候游骑发生了激烈交锋。他先带队在四五十步的距离上射箭,驱散了官军的斥候,接着奋勇突击,驰到近身位,旋即双手握持两刃长矛,左右击刺如飞,挑杀官军精锐斥候两人,又拔刀削了首级,径直挂在鞍上,部下亦夺了官军战马,将有甲的尸首驮在马背上,牵着跟上骑队。
观战的义军一阵阵欢呼,称赞康矛的武勇,而被称赞者则继续追杀官军斥候,再绕着官军队列打转,不时射箭或作出冲阵的假态势,引得官军们一阵紧张。
这就是“致师”的真实用意,不是两军挑选勇士出来“大战三百回合”,搞什么一对一的厮杀,谁单挑赢了就算谁赢,而是要试探对手阵型厚薄,士卒强弱,同时振奋己方士气。2
居庸军终于按耐不住,调弩手出阵,隐藏起来的骑兵也出动了三十余骑,试图追杀或驱逐康矛,见敌人众多且装备精良,康矛也不愿多作纠缠,便用长矛高高挑起官军头盔,带着缴获的战马、铠甲返回了义军大阵,向康朱皮禀报战果:
“部大!我等杀敌五人,夺马五匹,铠三副,另探得敌骑隐在阵后,大约三四百步,有一百余步卒掩护,未有其他伏兵。”
“成秋,给阿矛记功。”康朱皮吩咐:“所夺战马铠甲,战后你部优先分配。”
康朱皮这边还在赏功,
第二十一章:军旗(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