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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文学十六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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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网络文学创作,是一件社会效益远大于经济效益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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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的影响,因为他们有全职工作啊,创作是兼职,工资收入和稿费合并征税,七级税率,每个月加上千把块稿费,一合并,直接升了一级,会多交不少个税。

    而对于数量基数分别达到600万和1300万的签约网络文学作家和网络文学爱好者创作群体,存在着同样直接升了一级的可能。

    所以,我认为,征税方式变化,同时要考虑到以家庭为单位的征税,和合理基础行开支的抵扣和返还(比如儿童教育、刚行需求住房购买、汽车购买等方面)。

    钱少了,创作积极性,当然就会降低了。或许,是否能够出台专门针对稿费的税率规定,比如,参考一些西欧国家的作法,稿费每年可以获得5万元的免征税,之后获得的部分,征收5%的税率。

    本质上讲,文学创作,当然也包括网络文学创作,是一件社会效益,远远大于经济效益的事情,不多的稿费,对于作家来讲,是维持生活所需,是一种荣誉。

    作家,如果连基本的生活开支,都无法维持,是根本无法创作出好的极具社会效益的作品的。

    四、此前稿酬是如何征税的?您认为目前的征税方式是否合理?

    答:此前稿酬,其本上都是签约公司帮作家代扣代缴,据我了解,只有两种方式,应纳税所得额=稿酬所得(不超过4000元)- 800元

    应纳税所得额=稿酬所得(超过4000元)x(1 - 20%)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14%

    事实上,是适用14%的税率。

    相对于日常生活开支来讲,这个税率,真的挺高的(比如,北京一

第48章 网络文学创作,是一件社会效益远大于经济效益的事情(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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