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你们这几天有没有看见什么佣兵或者其他带武器的客人?”
她这一问,店伙好像还真想起来了什么,他一捶手掌:
“我知道了,准是那个人拿的!”
爱丽丝再细问,才知道几天之前,旅店里确实有个有点奇怪的人。那家伙带着一对短刀,风尘仆仆,穿着适合在山林中行动的轻便服装。
一般旅客也有带把匕首防身的,但带双刀的人,一看就是以此为业。士兵或者佣兵为了要在战场上对敌作战。通常都会携带较长的兵器,只有长期四处流窜的盗贼,嫌长兵器携带不便,才会使用短刀。如果说最近有什么可疑的人,大概只有这家伙了。新入住的客人看到锁子甲送到前台来的时候,那人恰在桌前吃晚饭,正好看到店伙把锁子甲收进爱丽丝的行李里。
好不容易想起这么一个人,店伙和老板都松了一口气。店伙对爱丽丝详细描述了那个人的长相:男的,年纪不满二十,个头不高,人也比较瘦,一头褐发披到肩膀,神情显得狡黠,脸上有几个雀斑,耳朵上带着单个耳坠。
这些外貌特征加上双刀和轻便衣装,似乎并不太难辨认。爱丽丝又到马厩里去问马僮,马僮倒也记得那个人,说是他骑着一匹通体白色的骏马,虽然不知他的目的地,但记得应该是往南边去了。
这总算还是唯一的好消息,毕竟他前往的方向与爱丽丝回王都的方向一致,或许她可以一路走一路打听。
爱丽丝倒是很想立即去追,不过那人已经走了几天,又有一匹好马,就算立即去追也一定追不上。更何况她这几天折腾过来,消耗的精力倒和打一场仗差不多。如今她实在撑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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