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不过阮幸至今都没见过他,不清楚传闻是否属实。
酷哥是乐队的吉他手兼主唱,今晚会有一场演出。
在两周前,盛千凝便在微信群里将这件事通知到位,让朋友们当天一定要去给她男朋友捧个场。
阮幸肯定是要去见见的,不过她在家休病假,都忘了哪天是哪天了,要不是盛千凝特意打电话,她都觉得没到日期呢。
两人到的时间尚早,酒吧未到营业时间,西街格外空旷,和深夜的繁华是截然不同的景象。
酷哥的乐队到的要更早些,提前调试乐器和音响,在阮幸她们进去的时候,正在排练晚上的曲目。
酷哥叫怀莫,是真的很酷。
黑色嘻哈短t,胸前印着一个烫金的骷髅头,左耳带着两枚金属耳钉,头发略有些长,刚好垂在眉间。
皮肤很白,表情是那种泛着酷劲儿的冷漠,和纪随与的冷漠疏离是截然不同的类型。
见盛千凝进来,怀莫只瞥了一眼,很快收回视线。
之后半首歌时间里,他再没看过盛千凝一眼,仿佛那瞬是错觉,他根本不知道盛千凝的存在。
阮幸撇了下嘴,对这个男朋友不怎么满意。
但很快,阮幸默默收回这个想法。
一曲毕,队友准备继续排练下一首。
怀莫突然摘下电吉他,递给旁边的队友,说了两句话,从舞台跨下来,大步流星直奔盛千凝而来。
“学姐。”
他耳尖微红,望向盛千凝的眸子像是藏了星星,亮晶晶的,声音有点奶有点害羞,完全不是方才在音乐声中那么低沉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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