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捕杀鹿、马、骆驼、蜥蜴、兔子、鸟,只在需要的时候。如果食物足够,为什么要杀?”
“因为要卖啊!”樊宇叼着烟笑了笑,“嘶……以前没注意,你都长这么大了,也快有我高了。”
少年不喜欢烟味,因为狼群不喜欢。他的声音最近开始哑,说出话来偶尔沙沙的。“我会高过你。”
“十六岁,半个大人了,是该想想别的事。”樊宇最近就在琢磨,要是给狼崽子找个姑娘,他也就放开宋捡了,“喜欢哪个?”
少年转过身来,不明白。“什么哪个?”
“少装蒜,男人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哪个不是盯着小姑娘的屁股,眼睛发直?”樊宇是过来人,“营地里,只要不是张牧的闺女,你看上哪个了,我帮你去说。你这张脸和身体,有女人缘。”
“帮我说?”少年对这些事完全不懂,怎么又和张牧的闺女有关系了?他见过那个姑娘,比自己大一岁,长长的辫子。
“唉,有的小姑娘,家里吃的不好,跟着你吃饱穿暖,你年轻又有力气,晚上可劲儿造,谁不愿意?”樊宇想,这种事,男人不可能不动心,“我帮你找几个,见一见?你看哪个漂亮,你就和哪个合帐篷。”
“我为什么要见见她们?”少年还是没明白,他的生活很简单,就是捕猎、把帐篷加固、保护狼和宋捡。至于别人,还是什么小姑娘,根本没想过。
“你试一次,就知道女人的好处了,保准你抱着三天三夜不撒手。她们能照顾你。”樊宇猜他是童子鸡,也是,狼群里长大的,哪有机会接触女人,碰一下手,估计都受不了。
少年皱着眉,想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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