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捕猎,不会奔跑,凉,不会吃生肉,还穿衣服。
又过几天,宋捡终于拿到了张牧给的原材料,开始搓绳子。
妈妈以前教过他,因为自己瞎,他们不让自己出帐篷,就坐着帮他们搓绳。绳子用处很大,可以换罐头。
材料是荒漠里的一种草,晒干后很坚韧,但是容易断,必须要把几十根编到一起,才能变成一根粗粗的绳,那时候就不断了。
白天,小狼哥跟着狼群出去围猎,天色变黑才回来,宋捡一整天都坐在垫子上搓绳,累了就抱着狼睡一觉。有狼的时候他不害怕,狼和小狼哥一样,会护着他。
张牧偶尔会过来看看,只看一个漂亮的男孩坐在狼堆里,嘴里咬着绳头,细细的手指一根根分出草丝来,把短的打结,接成长的,按照一定顺序编好再叼着绳头搓。
这是一个很麻烦的工作,营地里最擅长手工的女人都不愿意干。张牧也没抱太大希望,原本只想给宋捡找一个活着的期望。
视觉是最重要的沟通方式,宋捡看不清楚,他的世界大打折扣,有点事情干,不至于瞎想。但是张牧没想到,两个月之后,宋捡真的给他搓好了,好长好长一根,绕了十几圈套在脖子上送来的。
绳子的重量,差点压垮这个小男孩。
“张牧,我干完活儿啦。”宋捡是被小狼哥拉着来的。这几个月,脖上的皮肤磨破整整一圈,但小狼哥不给他摘,只好继续磨着。磨到现在,新长出来的皮肤又破了,但是没那么疼。
张牧和罗小兰从帐篷里出来,他们的儿子女儿躲在远处看。
“嚯,这么长,都是你搓的啊?”张牧着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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