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沙蚺、寄生的沙蚊,还有一种被叫作追风者的虫群,随便哪一样都能灭了营地。
活着已经很不容易了,没人管,也没人敢管,生与死都是说不准的事,谁还管樊宇做什么。
可男孩扑了上去。像动物一样,黑黝黝的皮肤泛着健康的光泽,他扑上樊宇的手臂,用力咬住了那只手。
“啊!”樊宇本能地叫了出来,剧痛袭来,让他的喊叫声冲破了营地的范围。狼崽子果真是动物,咬住就不肯撒手,尽管只有8岁多,正处于人类换牙的阶段,可细小的密齿活生生啃破了他的虎口。
于是樊宇放开了宋捡,和狼崽子滚在了一起,一拳将他的小脸打偏,这一口才松下来。
虎口上,一个血糊糊的窟窿。
居然被咬穿了。
“妈的……妈的……我毙了你!”樊宇甩着满手的血,拿出腰包里的枪。男孩四肢爬行着跑开,比人用两只脚跑得还快。脸被打肿了,左腮帮子上一个大鼓包,他一边逃跑,一边朝外啐了一口人血。
像是在示威。
樊宇瞄准了他,也能看到密麻麻的狼群冲他这边过来。但手伤实在太疼,疼得他失去理智,今天必须要毙了这他妈狼崽子。
“樊宇!”张牧及时赶到,一把压下了樊宇的枪口,“你干什么?”
“我毙了他!”樊宇瞪着一只血红的眼睛。
“不许,营地里不允许自相残杀!”张牧说。他是推选出来的首领,每个营地里的领头人都有绝对领导力。这是大家活下去的方式,听从最得人心的那个,总比一盘散沙要好。
樊宇费了好大劲才收回枪,压着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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