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初来po看的第一本书是《娼与狗》,虽然我不喜欢这本书的价值观。但这是初来po最震撼我的书,文中虽然出场的狗男人众多,但是也有感情线,po文的魅力不正在于此吗?
如果感情线都没有,又不怎么写肉片段,你不扑谁扑?
摘抄一段《娼与狗》里面一段文:这也是我写文的初心:
只是那时候的她不知道。
她不知道。
人这一辈子,注定无法成为当初幻想中的生活与自已。
我想要一帐床和每天都能喝一碗蛋花汤。
我想要一嘴类似鲨鱼的尖锐牙齿,谁打我我都能咬回去,撕下一块内来,嚼碎了吞入复中。
我咬碎拦截在道路口停着的小卡车。咬碎哥哥的胳膊,咬碎连夜奔赴在泥泞土地里的轮胎。 (注,这段对应背景是”她“被哥哥骗上车卖到城里做妓女)
这样我就不会遇见温柯,也不会遇见梁川沏。 (注,温柯是”她“的好友,同为妓女,为了给温柯报仇,”她“才搭上梁川沏,结果最后被梁川沏玩的死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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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是文中”我要一账床和每天都能喝一碗蛋花汤“,我不知道作者是有怎样的人生体验,但写的太打动人了。
看吧,写着写着又写散了,这就是我的毛病,想法太多,这写一段,那写一段,写着写着就散了。作者是写的爽了,但读者就不爽了。
我的初心不会变,但我要改一下我的写作方式。文在我脑海里,我肯定觉得不迷茫,但读者不是的,如果
尾声(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