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眼睛,再说一遍您请过我的当事人对吗?”
林芳放心的手,慢慢的攥紧,“是的,我对莫寒做出过邀请。”
何启明又来到莫寒的面前,“莫小姐,您接到过邀请吗?”
莫寒讽刺的道:“从未有过,父亲去世后我是接到人事的电话去了公司,为的只是辞退我而已。”
“好,谢谢。”
得到答案后,何启明看向法官大人,“我的当事人和被告持不同意见,我想由请一个人证人入场。请法官大人允许。”
“同意。”
大门被打开,第一个人证人入场,竟然是当时被林芳辞退给了一笔钱的人事部经理刘超,林芳一眼就认出了刘超,脸色有些惨白。
等到刘超达到位置后,何启明走到刘超的面前,手指着刘超道:“你是否认识被告。”
“认识。”刘超快速的扫了一眼林芳回答。
何启明道:“能告诉我你们的关系是什么?”
“我曾是莫氏的人事部经理,而林芳曾是董事长。”
何启明表示了解后,继续道:“那么我想问你,我的当事人接到了你的电话,你当时说了什么?”
刘超回忆道:“当天林芳早上找到我,让我给莫小姐打电话来公司,是为了开除莫小姐。”
“好,你能你的话负责?”
刘超直视着前方,“我发誓。”
何启明转头看象法官道:“法官大人事情已经显而易见,被告在说谎。”
林芳的律师连忙站起身,“我反对,法官大人,他们提供的认证不足以证明我当事人的居心,第一,
第四十七章最后的证人是谁?(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