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容易。我去酒吧,只是为了用酒精麻醉自己,酒精能让我上床的时候更投入,能让高潮来得更容易。我不爱和人攀谈,尤其是酒吧里的人,他们说着说着就要哭,一个赛一个苦大仇深,在昏暗的灯光,哀伤的情歌或是动感的舞曲,烈酒的混合作用下,人人都觉得自己其实一无所有,自己世上最孤独,最凄惨,最可怜。
我在酒吧里找到一个自称音乐制作人的男人,头有些秃了,牙齿不怎么整齐,身上喷木头味的香水,我不喜欢他身上的味道,我和他去快捷酒店睡觉,因为他说他还有两个朋友晚一些会过来。
我和他们三个人滚在一起,有一个人的手指很长,很灵活,他摸我的阴茎,用手指干我,两根手指,三根手指,我说不够,我骑在他身上,屁股吃住他的阴茎,我还是觉得不够,我抓了另外一个人过来,我给他口交。上面下面都被挤满了,我放松了,满足了,男人射在我嘴里,还尿在我身上,射在我屁股里,用酒瓶堵住我的屁眼,精液流进玻璃瓶,和金黄的啤酒混在一起。我喝那瓶酒,打了个酒嗝,我闻到那个酒嗝的气味。像性爱的味道。
事后,他们三个轮流唱歌,一个唱歌辱骂前男友,一个辱骂前女友,还有一个辱骂前女友的家长。我笑得直不起腰,躺在床上抽烟。他们轮流洗澡,陆续离开,我继续抽烟,看电视,深夜的电视在播健身器材的广告,一个男模特在跑步机上跑得气喘吁吁,一身肌肉上都是汗。我对着他打飞机。射出来后,我穿好衣服也走了。
游荡回宿舍楼下时,我看到了秀秀,她身上确实是一条红裙子,她在往楼下搬花瓶。搬到一片水泥空地上,那里已经放着两只花瓶了,她把怀里抱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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