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我在后院种洪荒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四章 城乡结合部的老庞克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年轻时的他,说好听点是个走在时尚前沿的庞克,说难听点就是那种正事不干,整天三五成群四处浪荡的二流子。

    三十多年前,县城广场上抱把吉他弹唱着星星点灯,或肩上扛个收音机,放着“亲爱的,小妹妹,请你不要不要哭泣”,然后蹦着迪斯科,跳着霹雳舞的,就是他们那伙人。

    用莫老爷子的话来说,那是属于他们庞克的江湖,他们“江湖中人”见面,就没有能正儿八经站稳的。

    打招呼都是“耶,康忙”,一言不合收音机就响了起来,街上遇到,随时随地都能尬上一段霹雳舞。

    嗯,如果旁边再有个女孩焦急万分的叫着“你们不要打了,住手啊”之类的,那就很有画面感了。

    年纪大了之后吧!他就从庞克变成了丁克,莫老爷子是不婚主义者,爹妈去世后,给他留下了几辈子都花不完的遗产,他也没什么追求和目标,就这么一直浪荡着。

    浪子嘛!不浪怎么叫浪子?

    在一次回乡祭祖时,站在山坡上爹妈的坟墓前,看着山脚下贫穷的家乡,每天都需要走上几公里才能到学校的孩子,他就像是开窍了一般,突然就找到了人生目标。

    从那以后,莫老爷子就从城里搬回家乡,开始为建设家乡不遗余力,两个铁杆兄弟也跟着他来到这里定居。

    四十七岁那年,莫老爷子在城里北门桥头捡了个弃婴回去养着,就是莫秋。

    一晃十八年过去,如今莫老爷子已经六十有五,将满十八岁的莫秋长得俊秀出众,性格也随了爷爷,阳光开朗。

    莫老爷子跟这个孙子,既是爷孙也是忘年交,关系比许多

第四章 城乡结合部的老庞克(3/4)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