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至远若有所思地看了苏念卿一眼,就默认相信了他刚才所说的话,转而谈起了具体合约的事情。
见顾叔都没有多问的意思,顾朗也不好开口,就这么进入了下一个流程。
在合约这件事情上,苏念卿和顾朗倒是挺能达成一致的。
顾朗本人又不是为了赚钱,又不想用乱七八糟的条款,把一人给禁锢在自己的身边,因此合同简单的根本不像娱乐圈出产的东西,更像是一家极为随意的小公司的用人合同。
在这个合同里面,规定了两个人的相处方式。
顾朗负责给苏念卿接通告,联系剧本,只要他的安排合理,苏念卿无权拒绝,凡是靠着顾朗介绍来的活动所赚取的钱,他都要在其中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抽成。
至于苏念卿本人,如果有什么人脉,也可以自己和导演制片人联系,但是拍摄活动要和顾朗说一声,不能和现有的档期冲突,这部分的收入,顾朗抽成的比例会有所降低。
后续如果还需要聘请助理和工作人员,这些钱都从苏念卿的酬劳中进行扣除。
如果苏念卿遇到了更好的经纪人,想要解除两人之间的合同关系,需要提前和顾至远说一声,三个人简单协商一下。
但是顾朗除了不可抗力因素外,不能选择和苏念卿接触契约关系。
这一点顾朗很无所谓,顾叔都把他人给喊过来了,肯定不会给他中途撂挑子不干的机会。他嘛,闲着也是闲着,带带人也是极好的。
“行了,所有内容都看过了,你觉得没问题吧?”来之前顾至远就已经通知过顾朗大概情况,因此他连合同都没有仔细看,就是大概
第三四七章:我想再加一个条款(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