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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的四只奶狗团宠我[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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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与其他的比起来, 还是这套服装要顺眼舒服许多。

    霍执看着自己身上的小西装, 骤然觉得自己长大变得成熟了。

    他用爪子努力扒开些领口, 让衬衫领口开得大一些, 他对着镜子挑了下眉:“老子还真是天生丽质, 西装要这么穿才帅,才酷, 才够味。”

    檬檬看着在镜子前照来照去的奶糖,奶盖与奶油,她眉头一皱无语了:……之前它们一副要去死的表情, 到后面又逐渐开始麻木,现在怎么个个都这么臭美起来了,尤其是奶油,那嘚瑟的小模样,这是想上天?!还是奶昔最省心。

    她欣赏着四只毛团子穿小西装的模样,心里忍不住都要犯花痴了:这穿出来的感觉,一个字就是帅,简直帅得掉渣,被帅的不要不要的人。

    她差点忘了,在这里能起到灵魂性作用的物品,没有它整体就是不完整它就是——金丝眼镜。

    她拿出四副金丝眼镜,分别给四只毛团子戴上,满意的点点头:嗯,好……帅,家里多了四个斯文败类,嗯,很好。

    裴时一看着自己戴金丝眼镜的样子,他用小爪爪推了下眼镜,觉得没什么,平时在生活中他也会戴下眼镜。

    肖淮御已经无所谓了,他戴的饰品还少嘛,什么兔耳朵头套,熊耳帽子,花边草帽,印花头巾,不过这个饰品,是让他觉得,在那些里面是最顺眼的,没有超出他的忍受范围。

    霍执看着自己脸上的金丝眼镜,他从来没有觉得,眼镜带上会这么的,好,看!他以前觉得眼镜就是那些书呆子的专属物品。

    没想到有朝一日,他也会戴上眼镜,还觉得挺酷的,挺有感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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