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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顺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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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七二章 必然人走政息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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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中了一下,保持原本的约55%左右的地租,略微下调到50%。

    要求富户把田分为田皮和田骨,富户拥有所有权,佃户拥有长久的使用权,以三十年为期。

    衙门将作保,签订契约,保持原本的地租水平不变,略微下调,三十年内不得更改。

    如果地主要卖地,那么拥有永佃权的佃户有优先权。

    三十年内佃户拥有对土地的绝对使用权,但佃户需要自己出地亩税。在废除人丁税后,田亩数和人口数曲线对照之下,以及略微下调的地租,使得永佃权佃户所缴纳的赋税加地租,和以前基本持平。

    后世有“三七五减租”,这个大概可以叫“五零减租”,把地租规定不得超过50%。

    若能实行,不管本心如何,出于何等目的,也算是一大善政了。

    除此之外,还请求刘钰出一部分粮食,做仓本,尝试在文登复用王安石的青苗法,降低利息,拥有永佃权的佃户可以接待低息的贷款。

    反正刘钰要搞工商业,不止需要钱,万余招募的灾民现在也根本不给钱,可是人吃马嚼的一年也消耗不少粮食,这青苗法就可以不用非要农户还钱,可以还粮。

    白云航借助之前刘钰帮忙清查的田亩,算了一笔账。

    若能实行,整个文登州就可以有三分之一的自耕农、二分之一的永佃权佃农,这些人是纳税的主力军。

    剩下的他也根本不管,那些人既收不上来钱,管起来也麻烦。

    实行下去,肯定会坑一部分大地主。

    但是只要大地主不裹挟佃户发难,他就毫不惧怕。他怕的是大地主裹挟佃户

第一七二章 必然人走政息的改革(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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