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边求援了。”
“哟,这是肯与我们分润一二了?”
“不分润又能如何,他倒是想独吞,可也得吞的下去啊。不出所料,武盟的掌控权他肯定已经与房良军分过一次了,此时再想到我们,恐怕事情难度有点大啊。”
“管他是大是小,咱们过去看看再说,能办就办,不能办就走人,我们想走谁能留得住?”
“这话说的在理,那就看看去吧。不过,林闻的命还是要保一保,临走前九千岁说的话可千万不能忘掉,不然没我们好果子吃。”
“放心,谁的话我都能忘,九千岁的话与大哥的话我是绝对不会忘的。”
“走,出发。”
两个人推门离开小屋,一高一矮,一胖一瘦,草帽蓑衣,就好像晨起除荒的老翁。
二人每一步跨出,起码也有数十米的距离,偏偏看上去却极为缓慢,如同正常人散步一般。
苍鹰在前,二人在后,飞速向战场前进。
另一边,李星河吹哨所叫来的人也见了分晓。
来者皆骑高头大马,身披重铠,手持长枪,哪怕是黑夜,也能隐约看出他们皮肤的黝黑,与寻常汉人不同。
“林闻,我大军已至,束手就擒我给你一个痛快。”
李星河喜出望外,兴奋道。
这支骑兵乃是他从贵州土族抽调精锐中的精锐所组成的,每一个都花费了极大的心血。
胯下骑乘的马,是北边草原上最优等的战马,重铠,是他买通边军私购而来,长枪,花费大代价请唐门打造的。
毫不客气的说,这一支五百人的骑兵,就是
第三十七章 后手(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