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着脑袋,琥珀色的眸子静静盯着陈时,别说,抛开毛茸茸的绒毛,光看这外表怪可爱的。
陈时没有被它可爱的外表所欺骗,那金属箱子重的批爆,随便背着到处走,奔跑时速度甚至比博尔特还快,它要是一拳头挥舞过来,能让所有地球人当场去见上帝。
这样的家伙可爱吗?
不,不可爱,完全是可怖啊。
虽然英格兰有一句俗话说得好,单身的男人有机会脱单,一定要把握住机会,就不要在乎什么性别了。
可这他妈物种都不一样啊!
因而陈时上次回去,看到网上那些评论,始终无法理解那些人怎么会如此喜欢,要是单纯的喜欢就罢了,可那些人明显是变态的喜欢啊。
陈时一直觉得,常常因为自己不够变态,而迟迟无法和网上的人融为一团。现在他更确信这一点了。
反复的强调,最终
终于理解了陈时的意思,它还是挺善解人意的,推车由它来掌控,陈时背着装满了“牙膏”食物的口袋,走在它的后面。
“好沉”
陈时一头汗水,他毕竟不再年轻了,当年读书的时候他可以兼职去卸货,一天小时,他都能咬牙坚持下来,精力也能很快恢复。可现在不同以往了,他都岁了,精力哪里比得上岁的年轻人,背着沉重的口袋亦步亦趋地跟着,走了半个多小时,累得吐血。
人类的潜力确实很强,换做是最开始的陈时,根本坚持不住这么久,又或者换成大城市的年轻人,也没有几个能背着一口袋四十多公斤的重物一口气走半个多小时。
“它这是要去哪儿?真的
第七十七章 搬家(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