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偶然的、胡思乱想的夜里,他第一次希望林念恩是个不好的人,是个很快会感到厌倦的人,倒是也偷想过那男孩不好,可总觉得那样又对林念恩不好,她可能会伤心。他活这么大第一次在这种问题上想东想西,做一百万个假设。唯一知道他这心思的发小嘲笑他快变成舔狗叁阶了。
他厌恶舔狗这个词,喜欢别人怎么会是件可耻的事?喜欢别人怎么会是摆低姿态去仰视呢?
他依然敢正视她、平视她,即使稍有不慎可能会泄漏爱意,但这没所谓,他也会祝福她,因为她确实是一个很值得被喜欢的人。
他收回与远处那人一瞬相交的视线,笑着催促舍友别再看了,抓紧吃,还要回去复习的。正是考试周了,林念恩绩点那么强,他也不能掉链子。
余下的事情,给他点时间慢慢来,第一次喜欢人他不熟练,第一次忘记人他也要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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