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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凶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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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涉外的。

    ——有较大影响并拟作无罪辩护的事件。

    ——因农村土地征收、征用而引起的群体诉讼

    ——而企业改制、兼并、破产而引起的群体诉讼。

    ——涉及城市建设改造、房屋拆迁的案件。

    ——起诉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者省级以上党政机关,中省直特大型企业的。

    ——曾经发生或者可能引发群体上访的。

    ——其他易于激化社会矛盾,危害社会和谐稳定、造成社会影响的。

    ……

    《规则》还说,贻误呈报的律师和律所将被追究相关责任。

    但是,事实上,刘仕诚早就已经按照规定报告给了XX市司法局和律师管理协会,但是并没有向区司法局报告,因为他觉得并没有那个义务。

    大概是因为市司法局并未和区里打招呼,区里在暗地里帮着老牌国企的那几个人呢,也没打听明白,误认为刘仕诚确实没有报告过,急急地来给刘仕诚定罪。

    虽然,刘仕诚承认,他的确非常地不愿意报告这个东西。

    他不明白,这怎么就成了重大敏感事件。

    职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难道也会严重危害社会安定团结?难道老百姓面对个别单位滥用权力等等行为忍气吞声才是和谐稳定?司法局,应该是法律的坚强后盾,而现在,不但没有站出来维护法律的尊严,反而将其践踏,给律师设置重重障碍。

    这个“报告重大敏感事件”的规定本身就是在给弱者们竖起高墙,与法律的目的完全相悖。

    省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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