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是渴了,他一连喝了两杯水,动作很豪迈:“我觉得你住的地方太偏僻了,离市区太远不说,周围连邻居也没有,才会让那些光头党无法无天。我们应该养两三条大狗来看家,不但安全,还能增加一点生气。我喜欢拉布拉多那样温和的大型犬,不过要担任保安工作,还是凶猛的高加索犬比较好。”
“好,到时候一起去买。”逛花店或者宠物市场曾经是他最讨厌的事,现在却充满期待:“晚饭还有一会,你先去洗澡吧。”
把克劳德送进浴室,方严又专注在烹饪上。因为想起母亲,他临时改变主意,决定做一锅鱼肉粥。
处理鱼没他想象的那么简单,尽管方严是使用冷兵器的高手,却被鲑鱼彻底打败。鱼骨被拆下后,肉已经烂了,完全不成片。他只能安慰自己,反正都要切碎去煮,烂一点也没关系,吃下肚子都一样。
在他眼里结果才是关键,用什么手段并不重要。
“这是什么,超好吃!”克劳德没有太多吃米饭或者稀粥的经历,特别是这样的鱼肉粥,简直是赞不绝口。
“很抱歉,用粥这种很简单的食物招待你,明天会吃得丰盛一点。”把小菜推到克劳德面前,方严略带歉意,不过对方似乎不在乎有没有大鱼大肉,还是吃得很开心。
他说:“很好吃,我喜欢中国的食物,只要不太甜。”
之后的对话都是些毫无意义的琐事,他们小心地避开昨天晚上发生的一切,讨论天气和宠物,甚至为兔子吃不吃胡萝卜争论了很久。方严忍不住想,兔子吃什么跟我有什么关系?但他还是带着笑意不断反驳傻乎乎的小狮子,并从中得到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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