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掏一次银子罢了,这点钱他们是不在乎的,不会因此就抵抗朝廷的命令。而会在乎这点卖身银子的人,说话大约也没什么分量,由不得他们愿不愿意。”
胤祚点头。
胤禛又道:“还有这一点,若是只能本人点头才能签卖身契,以及十五岁有一次赎买机会,会让做父母的都无法将孩子卖掉——主家也不太愿意买十五岁以下的孩子。”
“父母不卖孩子,难道不好吗?”
胤禛叹道:“做父母的,有几个舍得自己的孩子?有时候卖掉孩子其实是给孩子一个活路。”
胤祚想了想,道:“我会在各地开育婴堂。如果实在养不活孩子,将他送到育婴堂来,朝廷将他们养大,长大以后或读书科举,做官做小吏,或在工厂做工、做雇农等等,再将挣的钱回馈一部分给育婴堂,用来养育新来的孩子。”
胤禛皱眉道:“你知不知道这要多少钱?”
胤祚道:“不管花多少钱,该做的事总得做。”
“那若是他们需要用卖掉孩子的钱救命呢?”
胤祚淡淡道:“要靠卖孩子的钱救命,那就让他们去死好了!人,不是牲畜!”
胤禛叹了口气,道:“随便你就是,不过,十五岁,还是要改为十二岁,而且长大有一次赎买机会也不成,没有主人家敢用随时可以走的奴才,必须改成十二岁重新签订卖身契。”
胤祚怏怏应了,也跟着叹了口气:从头到尾,必须要改的,都是要符合买家的利益,至于触犯卖家利益的——无所谓了,反正他们也无力反抗。
胤禛道:“最后关于不得擅取人命的事,反而是最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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