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力”,在此之前,他只要好好的老老实实的当好那颗无公害的石子就好了。
而另一件事,有关于世界的问题,新接到的任务与相关,而且报酬丰富且危险系数极高,但他不想因此放弃。
所以当时在黑帮的那个小屋中,李诺毫不犹豫的选择干掉那个黑帮老大。
原因很简单,让他刺杀劳伦斯的是黑帮而不是任务,任务的实质目的究竟是什么暂时猜不透,但有一件事情很明显,黑帮与教会之间大概率在暗处起了冲突,所以“面具屠夫”的这一场大闹,可以作为未来与治愈教会或是说与劳伦斯接触的筹码。
如果不是因为罗纳德,如果不是因为潜藏在茶白体内的“古神之血”,李诺会在前期尽可能避开,只不过这些原因在眼前摆着,需要有个前期准备以便应付未来可能会发生在身边的事态。
李诺不自觉的叹了口气,看着静悄悄的小区周遭,看着闪着暖黄暗光的老旧路灯,一切恍若隔世。
此时已是11点45分,杨尘家的炸鸡店已经关上了门,在柜台前放了个塑料袋,里面有个鸡腿,袋子上留着一张纸条,写着“送给狗或者混蛋”。
李诺叼着鸡腿,看着纸条,想要发笑。
他拿出随身携带的铅笔,在纸上留下了一句“去你大爷的”,然后便一边吹着口哨,一边啃着鸡腿,在昏黄的路灯下,独自一人走过了空无人烟的街角。
今晚仍然是他的夜班,当来到便利店的时候,已换上便服的虎姐还站在收银台后,而一个相貌端正,身材消瘦挺拔的男人正在与她聊天。
这人李诺熟,马尔杰。
“你怎么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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