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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游之帝国争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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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四章 土地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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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较低,由官府作出补偿,保证农民、牧民不亏损。

    土地改革方案一出,简直是一石激起千层浪,在诺国百姓之中,引起了巨大的反响。

    纵观华夏五千年历史变革,历朝历代的朝代兴替,无论是隋唐末年的天下大乱,还是元末、明末的大规模农民起义,一切源头都来源于土地。

    战国后期,封建土地私有制逐步确立起来,而在秦汉时期最终实现了全国范围内的确立。秦政府“使黔首自实田”,也就是国家承认了土地私有权。土地私有必然导致土地兼并,于是土地兼并的社会问题从秦朝就开始滋生了。

    西汉武帝时期土地兼并就开始严重了,董仲舒说:“除井田,民得买卖,富者田连阡陌,贫者亡立锥之地。”董仲舒认为井田制的废除和土地的私有与允许买卖,直接导致了土地的兼并和贫富分化,使得普通农民的生存状态日趋恶化。

    北魏至唐朝前期实行的一种按人口分配土地的均田制制度,部分土地在耕作一定年限后归农民所有,部分土地在其死后还给官府。后因唐朝土地兼并日益加剧、大量的自耕农破产逃亡、或者沦为地主佃户,均田制逐渐濒于崩溃。

    宋朝的土地矛盾是各个朝代中较为尖锐的,这有其独特的历史背景:首先,宋太祖赵匡胤上台后通过著名的“杯酒释兵权”等手段,剥夺了开国将领的军事指挥权。作为补偿,对于这些高级官员对土地的大肆占有始终持放任态度。宋代施行“不抑兼并”的土地政策,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但也导致了地主阶级和农民之间的尖锐矛盾,导致了土地高度集中在某些特权阶级手中的社会象。

    元朝土

第二百二十四章 土地改革(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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