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丞相的权力有很大的关注。
“是的。王上。我感觉,丞相的权力很大。这是在我的手中还能保持一种平衡。但要是在别的丞相手中。权力过分的放大。恐怕就不是一件平衡的事情了。而联邦议会的存在,就可以在财政支出,还有一些重要法律文件的出台方面有很大的进展。”尚文接着说到。
“还有就是,法律的出台更加的明细化。贴近秦国的现实。那些联邦议会议员來自各个州。”尚文说到。
“而这些州议员则是选举产生。他们本身就是平民。或者是各个阶层。他们知道最下面。最现实发生了什么。这样他们就能感知到。在制定法律的时候,他们就会更加贴近现实。去考虑这个问題。丞相的部分权力要分给联邦议会。让联邦议员有了提交方案的权利,在这个权利之上,再集中讨论几个可行的法律文件。然后表决通过。最后由王上签字。”尚文说到。
“哦。”秦王听到这里。兴趣提起來了。因为尚文说的非常的有诱惑性。秦国很多法律是之前都制定下來的。更新也是有专门的法律官员根据实际情况來制定变动的。丞相也有部分法律权力。这部分法律权力就是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來。秦国的法律制定算起來只掌握在一部分人手中。
而这个时候,联邦会议的加入,就相当于减少了尚文手中的法律权力。削弱丞相的权力。正好是秦王所希望的,尽管尚文的作用很大。但秦王还是不希望尚文的权力过分的发展,特别是最近,尚文在经济上的特别成就,更加让秦王有所悸动。但尚文这个时候主动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題。自然让秦王放松了对尚文的警惕。
“丞相有制定法律的权力。
1669不撤(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