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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水行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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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二十五章 诸子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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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依据情节轻重,到不同距离的流刑地待上若干年。

    最远可到万里之外的澳州。

    房玄龄知道,若是《民律》里的“别籍异财”、“诸子均分”都一一落实并严格执行,一场浩劫就要降临了。

    别处不说,河北多有同居共财的大族,旁支众多,一旦朝廷强力推行新律,必然导致这些大族包括许多士族元气大伤。

    道理很简单,人性自私,大家族的旁支、庶出子弟,巴不得分家分产。

    自明德元年以来,河北粮价、布价持续走低,许多大族赖以为生的庄园已经渐渐捉襟见肘,收入锐减,勉强维持,这导致族产明显缩水,也让族人心生怨言。

    有人自己出去谋生,到永济渠、黄河沿岸商埠、城池务工、做买卖,反倒比留在家乡过得好,于是有更多人效仿。

    他们自己创下的私产,是不愿意归为族产的,若自己本人有个万一,家产想要留给妻儿,而不是被族长接管,所以有强烈的“别籍异财”需求。

    现实如此,导致同居共财大家族的处境颇为微妙,若此时朝廷真的推行新律,这些家族的旁支、庶出子弟,必然如同饿狼扑羊,将祖祖辈辈积累下来的族产瓜分一空。

    没有了族产,家族的凝聚力骤然下跌,虽然不至于马上分崩离析,却会形同枯木,失去生机。

    传承数百年的家族,就此日薄西山,房玄龄知道天子一贯来对世家不怀好意,此次修订《大周律》,就是要进一步瓦解世家大族的实力。

    不仅要往世家大户已经血淋淋的伤口上撒盐,还要连带着在士族、大族的身上狠狠砍上几刀,这不是浩劫是什么

第六百二十五章 诸子均分(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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