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逆水行周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八十七章 奸商(上)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买了!

    镜子以三千贯成交,铜钱携带不宜他是调用了安陆邸店里的资金以及上等丝绸、绢布这些等价物付的款。

    住宿储藏物之处为邸,估物出售之处为店,邸店是南北朝时代兴起的行业从京师到地方州郡常见,它是集货仓、住宿以及批发多功能为一体的房舍。

    南北双方打仗归打仗生意还是要做的,为了方便做生意长江南、北的同行们在对方地盘都有邸店,地头蛇们相互担保不动对方邸店里的资金和货物已经成了潜规则。

    王越空手过江就是靠安陆邸店里存着的大量货物和资金买这罕见的宝贝琉璃镜。

    本着服务客户的宗旨刘掌柜精心准备了一个锦缎做内衬的木匣存放那面镜子让王越带走,他过了江立刻召集商铺所有护卫随他一同连夜乘船南下到国都建康呈给东家。

    虽然在打开木匣前王越千叮咛万嘱咐千万要拿稳了弄得东家都有些恼怒,可当东家打开木匣看到那面镜子后惊得手足无措差点失手将其跌落地面。

    “快,快备车,入宫!”东家如是说,急不可耐立刻动身往皇宫里赶。

    皇帝见到这宝贝时是什么表情王越不得而知,可事后赐予东家的东西价值就不下一万贯,至于随之而来的圣眷那就更是无法估量了。

    所以当年后刘掌柜又通知他说琉璃镜‘又有货’后王越立刻渡江北上赶到安陆,虽然价格已经涨到三千五百贯他还是将三面宝贝一扫而空。

    而安陆这边邸店储备的钱财也为之一空暂时没法做生意,但这已经不重要了一面琉璃镜的利润可要大得多。

    亲自押运回到建康后东家纠结了一天咬

第八十七章 奸商(上)(3/7)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