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前,已经签订了婚后财产分配的合同:在他们结婚的时候,杨延和就已经做了放弃所谓的夫妻共同财产。
也就是说,王氏企业每年给王澜的分红,不计入王澜杨延和两人婚姻期间的共有财产。
不过,每年王澜要给杨延和五十万的零花钱。
其实因为其实王澜在选择丈夫的时候,其实有好几个人选供选择,杨延和不过其中一个。其中和王澜结婚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放弃了对婚后财产的分割。
当初杨延和之所以答应结婚,就是为了那五十万零花钱。
因为他的父亲生病需要花钱,如果没有钱的话只有两条路可以走,卖了自己的房子给父亲看病,另一条路就是让父亲在家里等死。
在当时的杨延和看来,五十万已经不少,给父亲看病绰绰有余不说,还能有多余的,另外还保住了自己的房产,可谓是一举两得。
但是杨延和如今回过头再看,感觉自己就是一个傻子,这么便宜就把自己给卖了。
于是婚后的杨延和,很快就不满了。
毕竟婚前只知道是个白富美,但是没有想到妻子家这么有钱。
那五十万不过是个零头,如果自己不放弃了婚后财产的共有权,那么可以拿到更多。偏偏自己那个时候竟然放弃,想想杨延和就后悔。
但是杨延和就没有想过一件事,如果他不同意那个条件,王澜不会嫁给他。
结婚之后,他们两个人本来就没有太多的感情,偏偏杨延和很快就有上当的感觉。要知道他长得人帅功课好,也算是有一群女孩子在后面追。
等杨延和娶了王澜之后
第七章 协议书(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