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目光很是平淡,甚至连一丝愤怒的情感都没有流露出来,就这样静静地看着。
两个人对视一眼之后,时髦女人有些不自在的把自己的目光移开,因为她才是事主,如果她跑了,那么别人就无法在追究下去。也就是说,别人白替她抱打不平。
而如果那个男人想要报仇的话,那么被报仇的人选,就应该是出面揭破事情的余颖。
这个道理时髦女人当然懂,但是总比自己成为第一个被报复的对象为好。在余颖那双清澈无比的目光,她感到一种被看透的心虚。
余颖也把目光移开,人性自私她早就知道。但是余颖依旧会在自己能力范围内,能帮就帮别人一把。因为余颖曾经读过马丁·尼莫拉牧师的一首诗(翻译出来的文字在本文的最后),对她触动很大。
这也就是余颖今天出手的原因,当然她也知道做好事的时候,要看自己的能力大小,没本事就不要插手。同时做好事的就不要在意别人的回报,也不在意虚名。
所以余颖对时髦女人的偷溜,一点也不感觉愤怒。
但是在心中给她记一笔,以后如果碰到这个女人要是有事需要帮忙地话,绝对是要小心为上,能不帮就不帮。不然你就是帮了她,如果有什么倒霉事,时髦女子准是第一个跑的没影。
这时候那个怂了的男人还在一个劲的求饶,于是就听一个男人的声音道:“既然你也知道错了,那么就滚吧!”于是那个男人灰溜溜地跑了,连回头看一眼的都没有。
余颖已经记下那个男人的长相,免得以后仇人找上门,自己还不知道。而坐在一旁的王晓晓刚开始的时候差点吓得不知道说什么
第二十七章 霸王花(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