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骷髅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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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陛下这样的处置对于格林家族已经算优容了。艾斯问道:“你跟你叔叔的关系不好?”

    诺欧·格林知道艾斯看不见,还是摇了摇头,“谈不上好与不好,我们交集很少,以前家族聚餐的时候他也是不出现的,因为他是私生子。我祖父早年在普林待过几年,那里是和芬格帝国交界的地方,时不时会有小规模的战斗发生。那个时候生活朝不保夕,祖父就在普林置了一座宅子,养了几个人,后来叔叔也是在那里出生的。”

    “虽然祖父带叔叔回了路易斯安那行省的东部平原,但只是让他随着骑士们练剑,平日里也不找他。叔叔也不是多高调的人,他很少提祖父的事,有些认识他一两年的人,都不知道他是格林公爵的儿子。”

    艾斯:“可是他姓格林,平常大家不会奇怪吗?”

    诺欧·格林:“祖父没有赐叔叔格林的姓氏,甚至后来祖父过世,叔叔也没能以格林家族子嗣的身份参加葬礼。”

    艾斯问道:“他怨恨你们家?”艾斯已经要脑补一本《庶子,奋斗吧!》的了。

    然而,艾斯依旧没能理解三色堇帝国贵族的脑回路,诺欧·格林道:“没有,其实叔叔和我父亲的关系还好,我们仅有的几次见面都是在祖父过世后,我和父亲,还有叔叔一起去打猎或者做点别的。”

    艾斯道:“他既不是格林家族的人,没有继承爵位的可能,又不怨恨你家,他为何要做出这样的事呢?”

    艾斯还是有有点了解诺欧·格林的,他既然提到他叔叔,总归是有缘由的。

    诺欧·格林继续道:“叔叔连荣誉骑士也不是,就算归于格林家族,也是没有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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