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城显然知道这点。
看着这过于狭窄的卧室,他并没有任何嫌弃。
其实他挺喜欢小屋子的,因为能一眼望到底,很有安全感。
可现在的乔笨蛋似乎很喜欢大房子,什么都喜欢大的,可能成为乔裴晟的他已经不再是当初那个,在任何情况下都没有安全感的宋安歌。
不过,现在的宋安歌,因为有了乔裴晟,也不再惧怕空旷的大屋子。
前提是乔笨蛋得待在他看得到的地方。
不然他还是会害怕。
独自在那个不算太大,但也不算小的三室一厅住了三个多星期,他其实很不安。
但他不打算示弱,也没想随时打电话给乔笨蛋,撒娇求他回来。
乔笨蛋为什么冷不丁的离开?他其实知道。
他学习不太行,不代表其他地方不行。
他清楚乔笨蛋在躲他,他既然需要时间缓缓,那他就给他这时间。
不急,时间还不算晚,他有耐心等乔笨蛋想通。
万一距离产生美,乔笨蛋率先忍不住回来,主动抱着他又亲又啃,然后……
往下想,宋小朋友想到耳朵发烫。
他摸摸发烧的耳朵,想出去买点菜回来做。
除夕得吃好点,哪怕和他吃饭的是他不喜欢的宋城。
“骨骨,爸爸出去买东西,你要乖乖的。”把骨骨抱到自己房间,他关上门,正要出去,就对上了站在门口抽掉半根烟的宋城。
宋城看起来和以前没什么大不相同,就是总算知道把邋遢的胡子剃个干净。
打扮还是和以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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