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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尘颠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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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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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每次都是要逃走,才会打伤人。像急着离开的小孩,别人拖住他手臂,他就挥拳还击。只是他已经长到二十四岁,拥有无比的财富和美貌,英俊而辉煌,他已经可以轻易摧毁一个人,而且他以前从来不需要这样的拉扯,因为他身上毫无挂碍,直到遇上苏容。

    最开始他以为是因为苏容喜欢他,但喜欢他的人那么多,谁也无法对他造成哪怕一丝阻力。后来他才明白,原来是因为他喜欢苏容。那些千丝万缕的联系,原来来自他自己。

    要是说到这为止,其实也都已经真相大白,他们都是聪明人,正因为聪明,才虚耗这三年。多可惜啊,三年的时光全用来舞刀弄剑,甚至没来得及好好说一段话,真到了现在,却又什么都不必说了。

    但黎商还是有话要说,真是画蛇添足,喜欢一个人就是这样,总会让人变得愚蠢而笨拙,黎商早早发现他多出无数软肋,他甚至连吵架也不再吵得过苏容。

    “我不讨厌小麦。”他认真告诉苏容。

    “我知道。”

    “我不喜欢电影。”

    “我知道。”

    你喜欢经济学,所以你讲给小麦的故事都是枯燥的经济故事,所以你轻易就看出博谊做那个咖啡的模式,连博焱都为你的见解而惊讶。然而你没有选择你喜欢的专业,就因为不想和你厌恶的那些同学在常春藤名校的商学院再见。你浪费你的天赋,不做自己喜欢的事业,就像你浪费你的美貌和大好年华,不去爱一个人。你就是不肯和这世界和解,你拒绝这世界的坏也拒绝它的好,浪费这世界也浪费着自己,虚耗这许多年。

    多可惜啊,一切的答案,早在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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