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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科比再战N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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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罗斯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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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纪人!”

    佩林卡也转身向我致歉:“信,抱歉,这是我的工作,我得尽可能地为球队老板省钱。经理和经纪人之间的博弈是很正常的,希望你能理解。”

    佩林卡怕我没有见识过这种场面,会误以为湖人队没有诚意签下自己。

    佩林卡从抽屉里拿出第二份合同,这份合同比刚刚第一份合同要厚上一倍,佩林卡说道:“抱歉,这才是我为李信准备的合同,年薪580万美元,已经是落选秀的最高标准了。合同时效是3+1,第四年为球队选项。合同里规定了李信每拿到一个NBA奖项对应的球队奖金。当然了,罗斯条款等适用于李信的条款在合同里是应有尽有。”

    “至于优先签约权,你们怎么看?”佩林卡很看重这个权利,这意味着合同结束后能不能留住我。

    “这要问我的球员了。”迈克尔没有和我交流过这个,这项权利还是得我自己拿主意。

    此时科比的声音从脑海里传来:“我只想为湖人打球,我的灵魂和血液,都是紫金色的。”

    于是我答应了佩林卡:“我可以答应优先签约权,我爱湖人,这不是问题。”

    “但是。”我提出了自己的要求:“合同年限最好是2+1,第三年为球员选项。”

    佩林卡和迈克尔都很惊讶,NBA的首轮新秀在签订合同时,都会选择签订最长的3+1合同,因为这样的合同能带来最大的保障,在第二份合同签约时才能拿到最高的薪水。

    “信,既然你想留在湖人,为什么只签三年合同?”迈克尔身为我的经纪人,也无法理解我的用意。

    我自信满满地笑了:

第二十一章 罗斯条款(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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