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日月永在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九十九章:大明朝鲜《庚辰条约》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也不需要这种面子。

    面子不是拿钱拿物资换的,面子是刀和枪,铁和血干出来的!

    这李芳远是个狠人,一把火敢把汉城给烧了,这玩意要是打了胜仗,真一口吃掉了辽东,他朱允炆就算拿整个江南的丝绸去换,他李芳远还能跪地上感激涕零的再把辽东让出来?

    想都不要想!

    他朱允炆就要亲手草创第一份不平等条约!

    “此次明军应朝鲜国王李芳果之邀,征叛逆李芳远,大获全胜,此乃宗父国对臣子属国的庇佑之责。为防止日后再有这般事件发生,经大明建文皇帝亲制该约

    一、朝鲜应出五百万两白银作为此次大明征叛逆的犒军银。

    二、李芳果之王位,乃大明太祖高皇帝敕封,名正言顺,大明承认并保护李芳果的国王正统性,为防止日后再有叛逆者兴兵谋逆,朝鲜国除各地道、府治安军之外,不再增设常备军,大明于咸兴驻军一万,朝鲜每年需支付一百万两驻军军费。

    三、大明租借朝鲜之济州岛,租期九十九年。

    四、朝鲜开放平壤、开京、汉城为大明跟朝鲜的通商城市,如此一来,朝鲜百姓也可以使用到大明国内上好的丝绸、瓷器、茶叶等物,朝鲜不得征收商税。

    五、同时,鉴于朝鲜正处在佛学文明和儒学文明的转变期,大明愿意派遣大儒,在朝鲜各道设教谕,帮助朝鲜国普及儒学,自该约后,朝鲜三品以上大员之子嗣,需在六岁时送往南京,由大明皇帝陛下会同礼部官员共同教谕,为期六年。如此,朝鲜将不再会有不通教化者犯上作乱,悖逆君父的乱臣贼子也就会少了许多。”

    朱允

第九十九章:大明朝鲜《庚辰条约》(4/6)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