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叹息一口道:“他能想出来的招就是替我去丢人,宁伟还不一定买账。”
宁伟这个家伙,像极了我们初出茅庐时候的孙马克,能耐不大也不小,胆魄不缺也不少,那股子睚眦必报的凶狠劲儿还要更上一筹。
只不过他比起孙马克玩的更大更野,混得也更为扎实,更懂得如何借势用势和怎么玩转自己的朋友圈。
想要跟这类人分出来公母,只有两条路可行,要么你比他更赖皮,拿出光脚不怕穿鞋的魄力,要么循序渐进逐一瓦解掉他的人际圈。
胡乱琢磨中,地藏将车子停到了一家名为“春江”的酒楼门前,地址是万良提前帮忙打听好的,据说就是宁伟那个叫大春的手下开的。
酒店的门楼不算太大,但是门口停着的豪车属实不少,靠近路沿旁边八九个骑着机车红毛绿尾巴的小青年很是招摇的嘻嘻哈哈的聊着天,见到我们从车里下来,一个染着满脑袋银发的小伙“吱”的打了声尖锐的流氓哨。
“哗啦啦..”
街头街尾处瞬间冒出来一大群打扮的非常潮流的小青年,黑压压的一大片,我粗略估计怎么也得有四五十号人,而且岁数都在十八九、二十啷当岁之间。
“食屎啦你!”
“没看到门口写着不能停车吗,叼毛!”
一大群人呈半弧形造型浩浩荡荡的将我们包围起来,有几个小家伙手里还挥舞着明晃晃的片砍。
唯恐他们会伤到我,地藏立即挡在我前面。
“哪个叼毛叫王朗!”刚刚打流氓哨摇人的那个染银发的小孩儿斜叼着半截烟,拽的跟个二五八万似的,横着胯骨肘叫嚣。
3331 说话算数不?(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