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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维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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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最后的一“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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割肉喂鹰”则还有另一个版本,说鹰乃帝释天所化,是特意为了考验、点化佛祖的。却不必细究,或有不一,乃是记述之错漏,却不影响其要说的东西!

    理还是那个理……

    “我想,这一个故事,和现在一些人关于插队这一个问题的看法是一致的。譬如说有人着急,想要插队,你允许他排在你的前面,那么作为代偿,你要补偿后面的人,就要自己离开队伍,去最后面重新排去……佛护了鸽子,便要偿还鹰,佛的一身之肉,和鸽子等重,便寓意为平等,这话的真意,便也在其中了。既施慈悲心,便要承其果,若不明这个道理,将家养的猫狗放生,便不是慈悲,是罪业。将食人鱼放入鱼塘,也不是放生,是罪业。这是佛祖的慈悲、佛祖的为善!”

    “佛说因果,这就是因果。至于放下屠刀,立地成佛,除非是如佛祖一般,偿还了自己的业,了结了自己的果,放下了自己心中的刀,否则,这就是一句屁话……”

    佛祖救一只鸽子,尚且需要用自己的肉,去偿还;一个土匪恶霸、杀人放火之徒,又有何资格,被一句“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成就?

    六觉肃穆道“道友细言之。”

    “一个恶人所行之恶,须偿还之后,才可放下。若是一僧一寺要度一恶,便需承受其恶,去补偿被恶人所伤害的人,这就是割肉喂鹰。六觉道友你此问,不就是在问割肉喂鹰这一个道理吗?”

    “我只是在问自己之业!”六觉说道“早年时候,曾经有一女子做了恶,害人无数,以残害孩童肢体,使之乞讨为生,不知为何,竟然到了山里,说要出家,洗涤自身罪业。我听闻她的罪业,便送她一柄刀,

第二十六章 最后的一“证”!(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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