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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罪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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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藏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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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后面,毕竟案发时房门是上了锁的。同理,走后面也就无法抹除掉前面的痕迹,除非凶手当时也如叶止白那样偷走了一双属于沈海涛的鞋子。

    到底,会是哪种呢?

    站在门口思 索良久,白中元猛然想起了一件事情,随后顿时流露出了振奋状态,他终于找到答案了。

    解开屋前和屋后矛盾的关键点,是那一泡狗尿。

    白中元记得清清楚楚,最初勘查案发现场的时候便发现了狗的尿液,当时只以为是狗在偷吃厨房的残羹剩饭后继续觅食留下的,后来根据叶止白的供述得知狗是他放进去的,目的是叼走沈海涛的鞋子,方便他进出这里。

    可在此时,尿液有了不同的解读。这的确是狗留下的,但绝不是当时狗想要撒尿,真实原因应该是被吓的。

    逻辑如下:

    (1)能执行较为复杂指令的狗,不仅是聪明的,还得是训练已久的,由此可以断定那条狗在厂区呆的时间已经很长。

    (2)根据许琳提供的线索,结合密林中埋着的那些狗的尸体,可以表明犯罪嫌疑人是极为残忍冷血的。杀狗尚且不眨眼,那么平日里对待狗的态度更是可想而知的,一定是令狗极为恐惧的人。

    (3)犯罪嫌疑人和叶止白养的狗长时间共同存在于厂区,平日里避免不了接触,很可能会经常性的发生冲突。

    (4)有些狗的智商很高,比如成年边牧,其智商可媲美五六岁的孩子,是完全具备系统性感知的。

    (5)经常虐待、屠杀狗的人,身上都会沾染上某种特殊的气息,会给智商较高、嗅觉灵敏的狗留下极深的印象。

  

第二十四章 藏天下(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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