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特工被愤怒冲昏了头脑,想要对陆小天他爸大打出手之时。
突然之间审问室的墙壁却裂开了一个巨大的口子,墙壁崩塌之后,一个身影出现在了烟尘之中。
“呸呸呸,灰真大。”
只见烟尘之中,一个带着头套的人提着一把关刀站在那里。
看着审问室里的两个特工,以及自己所要寻找的目标之后,便意识到自己来这个地方。
于是他提着那把关刀,慢慢的走向了史密斯特工。
史密斯特工不知道来者是谁,但是他竟然敢单枪匹马袭击fbi的分部!
那么按照fbi的权利,自己便能够击毙对方!
于是在那电光火石之间,史密斯特工快速拔枪,甚至扣动了扳机子弹螺旋般的设计,出了枪膛,穿过了空气。
史密斯特工瞄准的是对方胸腔。
枪械的威力并不像是影视中所描述的那般弱小。
一个人在连中了数十枪之后,竟然还能站起来大杀特杀,这只是电影中的桥段。
现实之中一个普通人即使中枪的部位不是致命伤,那子弹所带来的痛感,也足以让一个人丧失行动能力。
更何况是胸腔部位,那可是致命的部位!
现实之中,又怎么可能有人的反应速度能够快过枪械呢?
史密斯特工敢确定对方死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