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算是,挖人事件的终结。自此之后,各国资本家们都提高了警惕,保加利亚再也不能肆无忌惮的挖角了。
斐迪南的轻松日子也结束了,大量的人口涌入,给保加利亚带来的不止是好处,还有一大堆的麻烦事。
犯罪率直线上升,本地人和外地人之间的矛盾加剧,资本家们又开始做妖了,肆无忌惮的扣工资,劳资纠纷层出不穷;甚至有的资本家为了节省开支,大量使用外来劳工,裁减本国工人等等。
为了调解纠纷,政府各部门是接二连三的出动,已经疲惫不堪了。这还得益于斐迪南的产业,在保加利亚占据了主导地位,一直谨守本分,才没有出大乱子。
看着各地报上来的问题,斐迪南知道是时候出台劳工保护法了,不然再拖下去,没准哪天就要爆发工人阶级革命了。
1890年9月18日,保加利亚第一部处理解决劳资纠纷的法律——《保加利亚劳动法》。
这部法律,是斐迪南参考了后世的劳动法,英国的工厂法等制定的。一定程度上偏向了工人阶级,对于劳资纠纷处罚之严厉令人叹为观止。
被后世认为,这是第一部真正的劳工保护法。条文中明确规定了,重体力劳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十个工作小时,超过必须要支付加班工资,并且每周带薪修假一天。
还制定了最低月工资,不得低于75列弗(约等于3英镑),这个数字拆分到时薪,和当前保加利亚的平均工资相当。
对待劳资纠纷,如果是资本家恶意拖欠工资,肆意克扣工资,最高将面临直接没收工厂的惩罚,并且还伴随着高额罚金。
四十二章、保加利亚劳动保护法(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