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
让阮思澄休息了下,邵君理重新缠上。这回,他不再那么小心,而是转为重舔重压,无比霸道,甚至变得有点粗鲁,炽热,强悍,占有味道十分明显,像要把人揉碎生吞,永远只属于他一个人。
二人呼吸频繁交换。阮思澄如缺氧的鱼,只能被动地跟随着邵君理的狂热节奏,全身上下血液沸腾,把她烧得大脑、四肢全都麻了,舌尖也已没有感觉。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两个人才渐渐分开,阮思澄唇红彤彤的,一看就是受过蹂-躏。
他们互相看着彼此,才刚分开,又想吻了。
旁边是个安全出口。邵君理把阮思澄牵着,推门进去,才阖上门便又把将压在墙上,唇舌交缠。
阮思澄又意乱情迷,心跳剧烈,连小腹都能感受到一下一下的锤击声。觉得对方好暖、好软,想拥抱至天荒地老。
在间歇,她总是叫:“君理……”
邵君理也总是答:“阮阮。”
两人接吻、分开,再接吻再分开,周围时间缓缓流逝。
阮思澄想起她曾看过一篇paper,说人为何喜欢接吻。大意是,人在进化过程当中需要“舌头”识别危险,将有害的各种食物直接定义为“不好吃”,而这需要大量神经。也正因为人的舌头上存在着密密麻麻的感受器,十分敏-感,才对接吻如此热衷,才会觉得这样舒服。
阮思澄已亲身感受,觉得还挺有道理的……
一直亲到唇都麻了,阮思澄才推开对方,问:“几点了。”
邵君理也微微喘着:“你出来时三点刚过,现在应该三点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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