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会所做出的决定, 而另一些法院持相反观点,认为他们只能处理违法事件,而一家公司是执行还是不执行董事会股东会所通过的提案属于公司自治范围内的事务,不应干涉——毕竟不是法律法规,谁也没说非做不可。于是,一个有趣的现象是,对于这类纷争,有的法院受理,有的一概不予受理,有极大的不确定性。
而思恒医疗,除了这些,还有一个不想闹到法院的原因,就是他们确实曾经窃取病历。
另一个思路是挂失补办公章,同样不好操作。章对公司无比重要,补办需要很多材料,包括报案证明、登报声明、营业执照、上级主管部门同意补刻证明、全体股东共同签的补刻申请书、法人代表的身份证、法人代表的授权书等等东西。
这又陷入一个僵局。因为没章,不能到工商局更改登记信息,于是钱纳依然还是思恒医疗最大股东、法人代表,想把公章挂失补办必须得有他的同意,而这又是不可能的。因此,没有钱纳的签字和身份证、授权书,思恒医疗无法挂失公章。
最后一个办法就是公司改名。这样,公安局便必须重发一个公章。可问题是,现在公司改名虽然不像以前那样必须交回旧章进行销毁,整个过程依然需要法人出面办理,依然需要法人的身份证。况且,没有公司愿意随随便便改名,那更麻烦,过去办的手续、签的合同、做的宣传、贴的招聘、出的产品……都受影响。
出于这些客观原因,常有公司激情上演“真假美猴王”的大戏,可惜并无如来佛祖。
“哎……”阮思澄觉得,这个情况需要告知投资爸爸。
邵君理长长的手指拎着话筒,听完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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