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铃声响起。
这个高大的身影跨过了一具具尸体从地上捡起来一个沾满了血迹的手机,毫不犹豫的按了接听键。
“好吧好吧,弗兰克.卡索尔,我叫大卫.李伯曼,我知道是谁杀害了你的家人。我们有着共同的敌人,所以应该彼此信任。喂,你有在听吗?”
“你叫大卫.李伯曼?”高大的身影冷酷的说道。
“你,你不是弗兰克,你是谁?”
“我叫比利.罗素。”高大的身影有些玩味的说道:“不知道你听过没有?”
“shit!”
…………
地狱厨房。
卢克.凯奇的酒吧。
这里已经不复当初冷清的样子,作为附近几条街上唯一的酒吧,已经渐渐有了人气。
尤其是在卢克.凯奇揍翻了几个前来闹事的混混后,晚上过来消遣的人越来越多。
因为附近的人普遍文化程度不高,所以酒吧里并没有放那些格调高雅的音乐,一首jay—z的《 empire state of mind 》飘荡在空气中…
我成长于布鲁克林区,现在信步于翠贝卡街
虽然和罗伯特德尼罗做了邻居,但我永远是那个嘻哈仔
我曾在哈林区贩毒,和多米尼加兄弟们厮混
比邻着百老汇的灯红酒绿,我想起那家麦记快餐店
没错这就是我的态度,因为我来自
纽约,摩天大楼堆砌筑成的梦想
现在你身处纽约,你已经无所不能
纽约街区让你浴火重生
第四十二章 做客(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