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甚至不同的宗教对真名还有不尽相同的定义,比如佛教禅宗经典的“白马非马”问题,其实就是一场关于马的“真名”的辩论,其哲学意义更甚于宗教意义。犹太教的先知则认为“真名”是上帝在创世时为万物定下的名字,这些名字出自上帝之口,自然而然的被赋予神 力,人类繁衍至今,早已忘记万物最初被赋予的那些真名,也就无法运用这种神 力,唯有那些智慧高超且虔信上帝的贤哲还有可能自《圣经》(《旧约》)中领悟关于真名的只言片语,运用这只言片语展现神 迹——比如用泥土制造一只巨像,而后将其真名镌刻在额头上,这只泥塑的巨像就能获得生命力,变成一只神 奇的魔像,听从主人吩咐。
最后,在民俗学、神 话学、逻辑学和语言符号学等领域,对“真名”这个概念又有不同的解读方式。比如某些秉承结构主义思 维方式的学者将“真名”视为人类社会早期对书面语言普遍怀有的崇拜心理的一个缩影。早期人类社会,绝大多数人没有接受教育的条件,有资格使用书面语言的大多是祭司之类能够与神 灵沟通的权威人物,人类对书面语言的崇拜实际上是对文化与宗教的崇拜,归根结底是对“话语权”的崇拜——用结构主义的语言来表述,称之为“迷信”更恰当。随着社会的进步,教育的普及,从前那些垄断文化与宗教话语权的“贵族”们日益受到削弱,人类社会对“真名”的崇拜也就日渐消亡。还有一些学者则认为“真名”象征着“人类公共语言体系的理想境界和完美状态”,可惜这一理想境界就像数学意义上的“极限”,只能无限逼近却无法真正抵达,正如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在其成名作《逻辑哲学论》中揭示的语言困境:
第1993章:真名(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