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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诸夏当大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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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它这么可爱不如煮了吧!【求推荐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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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的大熊猫经常捕捉竹鼠吃,算是竹鼠的天敌!”

    说实在的凶兽饲养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凶兽幼崽相当于已经开始打熬身体的人族武者,小小的身躯里蕴含着恐怖的力量,像小草、杏叶这样的小丫头,凶兽幼崽发怒她们根本抵抗不了。

    若是若不是天狗二哈温顺,大熊猫憨厚温和,姚云都不敢让她们两个养。

    舔狗苍蛮立即助攻:“大王见识真渊博,比巫庙里的巫祝还厉害!”

    姚云没好气笑笑,于是走向天狗二哈。

    捕猎者的天性使然,天狗二哈和大熊猫们对于自己的猎物都很“小气”,有人打猎物的主意,他们就会发怒,用着粗重的呼吸声驱赶王宫护卫。

    “二哈,给你家主子看看你的战利品,别闹,就看看,孤知道是你抓的,乖!”

    王宫护卫们一开始就想去抓小家伙们爪下的竹鼠,可是都没成功,就连姚云出手也是连哄带骗这才骗到手。

    姚云直接用手提着白色竹鼠的尾巴,硕大肥嘟嘟的竹鼠就在空中晃荡,姚云另外一只手直接抓住竹鼠的后背,皮很厚,毛很暖,抓起来还蛮舒服的。

    再一打量竹鼠,发现竹鼠其实挺可爱的,很漂亮,可以当宠物养,唯一的缺点就是太凶了,就算抓在手里它们还挣扎着想咬姚云。

    这时候,杏叶也有模有样学着姚云从大熊猫姚姚手上骗来了竹鼠。

    “奴家觉得这只竹鼠恐怕有五六斤,真大,胖乎乎的!”杏叶有模有样地掂了掂重量。

    姚云点点头:“嗯,差不多,听说竹鼠肉味道鲜美,补中益气,还有解毒功效,美味啊!”

   

第七十二章它这么可爱不如煮了吧!【求推荐收藏!】(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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