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后的他,那是没可能的,古森在23的时候已经窜到了180,这样的个头扮成女人未免就有些显眼了。
古森又徒步走了一阵,在路上搭上了一辆长途车。不少长途车都会在站外或者郊区私自拉些客人,也算是额外增加收入吧。这很大程度上方便了古森,他这种半路上来的是不用什么证件的,更不会被车站的监视器拍到。
天色慢慢的暗下来,古森看了看路标,他这会离q市已经有两百多公里了。而这会时间正好八点整,想必这会那位贪官应该已经发现家里失窃了吧。
至于对方会不会报案,古森倒是不太担心。他这顶多算是个入室盗窃,而且这么大的金额,对方也不敢实报。金额小的入室盗窃案,警方的抓捕力度也不会多大。
当然,这也是因为这个人的官位不算太大,在警方那边能量不足,很难因为一个室内盗窃案就让警察跨省追踪,他才敢找这人下手。而且他本人并不在这个城市中生活,在现场也没留下任何痕迹。作为一个千里之外的毫无关系的,也没有犯罪记录的人,怎么也怀疑不到他身上。
一路几次转车后,古森在z市的市郊提前下了车,这会是半夜了,路上也没什么人,古森直接换回了男装,徒步回了z市,第二天一早就去了自己提前租好的一个屋子,把一大包名表首饰放在了屋里的保险箱里。这些东西放不到存储器里去,又不好搁在家里,就先存在这里了。
这个屋子是他用假证租的,一次性用现金付了一年的房租,就算以后被人查,也和他没什么关系,至于安全性,他倒不是太在意,这些首饰变现很麻烦,而且他手中的钱足够他花用了,这些首饰就是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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