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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人总是在逆袭(快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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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腰间的匕首,而后毫不犹豫的用大拇指在匕首刃部抹了一下,划开了一道深深的伤口。

    顿时,空气中弥漫出了浓重的血腥味道——而这股味道闻在白缎鼻中,仿佛是琼浆玉露。

    丹尼尔说的不错,他的血液的确比其他人美味了太多。尽管白缎这些天从来不会委屈自己、一直在努力挑选闻起来最为可口的猎物,但那些人血液却根本及不上丹尼尔万分之一。

    被美食刺激的大脑发出了尖锐的鸣叫,白缎口中的獠牙忍不住发痒,唾液也迅速分泌,立刻进入了进食的状态。

    然而,白缎也是有原则的,并没有屈服于自己吃货的本能——因为他知道,只要他把持不住、喝了丹尼尔的血,就再也不能理直气壮、义正言辞的拒绝他了。

    白缎实在是太了解自己的恋人了。只要你给他一分颜色,他就能蹬鼻子上脸,直接给你开一家豪华染坊!

    ——更何况,绝顶的美食倘若不吃到嘴里倒还好说,一旦吃了,再想要戒掉就难了。特别是对于吸血鬼这种生物来说,珍馐一般的血液,根本与毒.品无异,一口就会成.瘾。

    不动声色的舔了舔自己的犬齿,如今已经颇有几分演技的白缎非但没有露出半分垂涎,甚至还皱了皱眉,带出了三分的嫌弃:“让你的血液离我远一点!这样恶心的味道,根本让我没有半点食欲!”

    被白缎的指责弄得一愣,丹尼尔下意识将自己的伤口藏在了身后,一脸的不可思议:“为什么?我的血液很难闻吗?”

    “非常难闻。”白缎留恋的抽了抽鼻翼,表情厌恶。

    “怎么会……”丹尼尔十分失望,那金灿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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