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走过了多少,又剩下多少,但长短大抵是无关紧要的,这生命的宽度和容量才决定了人一辈子的精彩与否。
我们回到台湾,世道日渐变好,戏班蒸蒸日上。在我、毓敏秀、林佳喜和于大伟的合作下,一九九七年戏班扩大了规模,开始招收新一代的接班人,真真正正地稳定发展起来了。那时候林佳喜大概三十二三岁,于大伟估计痴长几岁,两人在戏班的合作中培养出感情,重新组成了家庭。我和毓敏秀的感情一直都不温不火的。原因无他,毓敏秀的情路我算是知道得八[九不离十了,但我的过去,虽不能说劣迹斑斑,却始终有些难以启齿。因了这点缘故,我始终觉得我不够坦诚、不够忠实,便一直那么拖着。那时候我们都已经不是十七八岁的少女,身体里早已不再涌动那澎湃的激情,也不再渴望轰轰烈烈的爱情,只觉得就这么相濡以沫、互相扶持已算是难能可贵了。我们一直相敬如宾,毓敏秀似乎对我也无激情,再加上我那褶皱如床单一样的肚皮,更是让我无法对她袒露。我以为我们就要这样过一辈子了,我不愿令她背负上世俗的骂名,只要她心灵上承认我们也能相守一生了,这样一直到林佳喜新婚的那天晚上。
林佳喜是二婚,所以没有大肆铺张,只邀请了班里关系较好的几个同事参加喜宴,算是做个见证而已,与我当年有些类似。喜宴也很简单,就一桌酒席,围坐着几个人。也不知道是戏班太久没有喜事了,还是林佳喜演了丑角之后嘴皮子更利索了,总之在她的劝杯之下,酒桌上几人竟都喝得有些面红耳赤了,我自然也是喝得微醺了。我看向毓敏秀,她仍在与酒席上几位同事推杯换盏,脸上起了一层薄薄的红晕,连耳朵都粉红粉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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