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我满腹心思地想着和毓敏秀分享那些吃食,大多都成了过耳旁风,最终连同那些稀奇玩意沉睡在时光的箱底。
毓敏秀一场不落地参加了所有演出,尝试了所有的角色,从没有生命的到有生命的,从一棵树到一只老虎一头牛。后来她的闽南语发音稍微标准一些了,可以开口说几句话了,就开始演个强盗头子、婢女、乞丐婆。她把“婆婆”说成“分不到”,把“薛金莲”说成“刷金炼”的时候,我就哈哈大笑。我一步一步看着她成长,一步一步陪着她由一个无辜又茫然的小婢女变成一个目光坚定足挑大梁的当家小生。
第三年末,也就是一九八六年年关,戏班搬到了歌仔戏的故乡——宜兰。戏班由野台歌仔戏班正式转化为内台歌仔戏班,我们将长居此地。这是毓敏秀做的决定。三年的冻结时间,戏班总算稳中有升,各方面都有改善,最重要的是毓敏秀想通了戏班的路。民乐社的老招牌虽然不响,但它是丁永昌一辈子的心血,毓敏秀决定留下它,但戏班也必须推陈出新,创立新的招牌。丁永昌的民乐社一直不温不火是因为没有打响名声,没有让观众一见不忘的东西,所以一直是人找戏而不是戏找人。唯有一鸣惊人,才能声名远扬。唯有品牌,才能恒远。她作为戏班磨了三年的宝剑,就有责任和义务把这块活字招牌变成金漆招牌,所以她决定以新晋百变小生的名号打响第一炮。另外,她还把企业的经营理念带到戏班的管理中,按部门分类,职责具体分到每个人头上,由每个人直接向她负责。这不仅避免了很多冗繁的过程和推脱责任的现象,也断绝了戏班里某些人插科打诨混日子的念头。
戏班改头换面,经过三年的沉淀,终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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