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不、不好意思。”尚方推开一间空会议室的门,“主……主持的搭档是在这里吗?”
会议室空空荡荡的,没有人回答,尚方轻手轻脚地走进去,四处寻找着人。这个会议室有一些乱,有桌椅、沙发、展示屏、还有小书架,地上铺的是地板,有许多死角不大容易看见。尚方不觉走到了小书架前,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巴尔扎克的《幻灭》,斯宾诺莎的《论神》,还有《牛虻》、《死魂灵》,甚至《平行宇宙》……居然都是些文艺性很强的书,看上去完全不应该出现在一个黑手党开的公司的书架上。而且虽然是在一个乱得很有风格的会议室里,书架上却没有一丁点灰尘,那些书籍也像有人精心呵护,都崭新如初。
很多不爱说话的人,内心都很丰富,他们喜欢,喜欢思考,喜欢感受自然,喜欢与内心沟通。尚方也是这样,他读高中时几乎读完了整个图书馆的藏书,一些喜欢的还会反复借阅,甚至做做读书笔记。因此,他身上总有种书卷气,如果他不恐惧人的话,聊起天来,决不会让别人感到一丝一毫的无趣。
这时,余光中有什么东西动了一下。
尚方转过头去,第一反应:尼玛,这是什么闪亮的生物啊!是灯泡兽的进化型——10000瓦灯泡兽吗?!
明媚的阳光下,一个穿着针织衫的男人很舒服地躺在地板上,他身材颀长,看起来很舒展,发尾柔软地微卷,在阳光下是温暖的金棕色,面容英俊到让人产生幻觉的程度,耳朵上打了个钻石耳钉,极其耀眼,一手挡着阳光,另一只手上拿着书,完全投入,整个人就像传说中的王子sama一样,简直让人不敢直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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