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了边角的石头,是所有摸到的石头里头最小的一块,因为一看就知道不值几个钱,所以索性当初就没有拿过去卖,留在了手上,这会儿倒是正好了,阿海将这碧玺拿到了巧致斋,花了三十文钱,请人将这石头磨了磨,打磨出一个圆形的样子,然后用二分的银子裹了边又留下个穿孔,套上根铜链子,这就成了个不错的首饰,不说多值钱吧,好歹看着也像是那么回事儿了。
这样一个能藏在衣裳里头,贴身戴着,不显山不露水的首饰作为阿海送给阿珠的定亲信物实在是好的不能再好了。你想啊,常年往海里走动的人,头发上插上根簪子,这像是干活的样?简直就是随时都有可能不见得节奏。要是耳环也一样不靠谱,到了海里,这东西不见了你估计都没发现,所以这样的东西,实在不像是渔家的人用的,就是村子里那些有了首饰的人,平日里也从来不戴,只有走亲戚,或者有事儿的时候才拿出来显摆一下家底。
再说了,若是阿珠平白多了一件看着有些价值的首饰,在这个几乎没有什么秘密的村子里,她能戴出来显摆?那不成了私相授受了嘛,这会儿可还没成亲呢。这时候的规矩可不小,万一惹出什么风波可不是什么好事儿。
所以阿海在决定送点什么的时候,首先想到的几个条件就是第一。不显眼,第二,带着不容易掉,这么一来,可不就是这种能戴在衣裳里头贴身藏着的东西就成了唯一的选择嘛。就这还是他看了不少首饰之后才有的灵感,他们这样不怎能见识这些奢侈东西的人一般还真是转不过这个脑子,不然你看看村子里那些买了藏匣子里抹灰的首饰就知道了。
东西既然已经买了,那么自然送出去也就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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