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杰还发现了很有意思 的事情。
邹淼的老板,曾有犯罪前科。
九十年代刚对外开放,那时候有些胆大的人,从外面走私影碟机、光盘、洗衣机等等。
那时候的民间物资紧缺,各种洋货特别受欢迎,走私倒腾洋货,存在巨大的暴利。
所以他也铤而走险了,不知道他干了多久,反正知道他被判了三年,罚没了十万元。
当时的十万元,是什么概念?
普通老百姓,一个月工资往往都才几十元。
之后他在狱中表现良好,被提前释放出来。
也没有消停多久,就因为涉嫌搞聚众传-消,再次入狱。
这回是蹲足了三年,没有获得任何减刑。
也许是这两次坐牢经历,让他醒悟了,犯罪是没任何前途的。
但也或许是他够聪明,犯罪被抓之前,就已经转移了不少资产。
所以他出狱之后,并没有穷困潦倒,反而很快做生意发财了。
当时国内农产品和矿产不缺,价格便宜,而且劳动力非常廉价。
而国外则有极为发达的商品经济,有大量老百姓喜欢的家用电器之类的。
看准这一点,他就做进出口贸易、代加工生产。
国内流行什么,他就跟风生产什么。
那时候大街小巷,有个放碟子的随身听,就足以令人羡慕。
再后来,mp3、mp4、按键式手机、翻盖手机……
各种电子产品,层出不穷。
追逐时代发展潮流的他,也自然而然,赚得盆满钵
第1160章 深藏不露!不明觉厉!(5/8)